第 11 章下(1/2)
第11章下
刘勇始终不能忘记当年住的小街中那个卖馄饨的李老头,那个每天绝早就要出现在巷子里,对着一腔子煤炭火咳得心肝脾肺肾都要从嘴巴中呕出来的李老头,那个一直被整条巷子的母亲们当作反面教材对儿子耳提面命的李老头,那个爱上一个年纪比他大得多的女人,最后全副身家尽数葬送的李老头。李老头是两年前过世的,身后自然十分十分凄凉,还是刘勇得了消息,送了一副棺材。可是刘勇知道,这个人一生都不曾后悔过。他永远不会忘记李老头提起那个女人就会变得悠长悠长的眼神。“不怪她,是我自己选的,是我自己愿意的。”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李老头曾经这样对刘勇说过。当时刘勇还非常年轻,当时刘勇还没被聘为段家的女婿,当时刘勇还没有遇上若莲——所以,他不明白。他只是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太奇怪了,而那种感情,也太奇怪了。有什么会比实实在在的生活更重要?有什么会比真金白银的身家更重要?有什么会比他这个乡下来的年轻人想也不敢想的富足稳定的日子更重要?刘勇不明白,这种不明白的东西令他觉得有一点好奇。但这好奇转眼就消散在一日一日的奔波劳碌里,大概,大概是那些有钱人的怪僻吧。那时候的刘勇已经意识到,有钱人的想法和他这样的整日里为了一口饭一件衣一席地奔波的人相当相当不同。那时候,他自然不曾想到,其实,他和李老头也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他可以比李老头付出更多,且,更决绝。
刘勇的心事,从见若莲的第一眼就种下了。那一天的情形,十年来被数次在暗夜里不断回忆,也许早已经不知不觉增添了无数新内容。可是,他却始终记不清那一天若莲穿了什么样的衣服,说了什么样的话,甚至也想不起那一天若莲的样子。他只是觉得从跨进那个园子那扇门以后,他的心就不再长在自己身上。可是,若莲和他的距离遥远得,遥远得比山东到上海的距离还要远;若莲这个人,虽然他不时可以见到,但却比一个梦更不真实。他甚至不敢在白天想起她,只有在一个个晚上,四周无人,世界静得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来。但是,每一次的回想都是恍惚的——事实上,他每一次见若莲他都是恍惚的,要花很大力气才能维持表面上的镇静。而想起她的感觉,却宁静美好,就象少年时的夏夜,在打谷场上露宿,睡到半夜忽然醒来,仰头看见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在那半梦半醒的时候,睁开眼睛第一个刹那就是那轮满月。说不出它有什么好,可就是觉得舒服,它的光芒静静地照到心里去了。
刘勇自小就没有读过什么书,诗词歌赋什么都不明白,他这双手也从来没有一天握过笔,少年时握锄头,来了上海扛货,再后来过手的是钱和米。他根本不知道要用什么来形容或者描述他的感觉,他也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的情绪,尽管在实务上他通透清醒甚至是聪明绝顶的,可是在这方面,他的懵懂,与一个孩童无异。他只是本能地将这种感情或者说感觉藏起。他知道,如果他露出一点端倪,便不能再在此间呆下去。他藏得那么严实,没有一个人有一丝察觉。除了——除了二妮。
老王家的二妮,在刘勇和若莲的米店开起来以后就一直来帮手。刘勇的本意是让若莲指定一个可靠的人作账房,但若莲让他看着办。他认识的可靠的人就只有二妮,且,当时二妮已经在店里帮手一段时间了。于是,顺理成章,二妮管账,他管店。这样一日一日相处下来,终于有一天,老王找他喝酒,饭间,二妮的娘似乎是闲闲提起:“二妮已经二十了,大兄弟你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人家……?”
刘勇当时酒已半酣,听到这话,一个激灵就清醒过来,几乎是本能地,回应到:“嗯,我倒没注意到侄女已经该寻人家了,有合适的一定给留心。”
这事后来老王家并没有再提,但是,二妮的少女心事又岂是这样一个半明半暗的拒绝可以打消的?她以东北女子特有的痴情和豪爽,倾尽全力靠近刘勇。可每一次,刘勇总是不动声色,连消带打,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和视线。
“刘大哥,你心里有人。”终于有一天,二妮直截了当地对他说——虽然自那次以后,刘勇总是自觉地把二妮划作晚辈,可二妮从来就没有认过这个帐。刘勇心里咯噔一下,但仍然想象一贯的那样,含糊过去,擡头,却看见了二妮一双明亮的,洞察一切的眼睛。于是,不语,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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