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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犀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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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犀利

旁听席上一片低呼——今天到场的大多是临江市法律界的大拿,对薛兰泽的辩风有所了解,也知道她必定做了充足的准备。他们或许设想过薛兰泽可能采取的策略,可是事到临头才发现,自己有限的想象力根本跟不上对方天马行空的思路。

但是程剑并不意外。

虽然是临江市人民检察院最具锋芒的新锐检察官,可迄今为止,程剑对上薛兰泽的战绩依然是赢多输少。一边是代表公权力的检察官,另一边却是孤军作战的刑辩律师,要说程剑对这个结果心满意足,那纯属扯淡。

在得知薛兰泽接下这个案子后,程剑仔细研究过她之前的诸多案例,恨不得将每颗唾沫星子都送到显微镜下审视一番。他或许不知道薛兰泽会出什么样的牌,却能准确预判到她会从哪些角度出击。

“辩方律师的话看似合理,其实是在试图混淆视听,”程剑不慌不忙,“你举的例子只是最极端的情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受过专业训练,也不是每个人都具备模仿他人声线的能力。辩方律师其实是在刻意制造一个好像合乎常理,却异于常人理解的假象,从而试图推翻事实的真相。”

“证人许婉怡女士思维清晰、记忆力过人,她曾见过被告人,并且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辨别一个人的身份,不是单纯凭借长相或是声线,语气、体态、身高,乃至肢体语言,都是重要参考。”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许婉怡女士人曾在十几张不同的照片中准确辨认出被告,由此可见,她对被告的确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对被告的指控也是在结合各项因素后做出的判断。因此公诉方认为,她的证词具有可信度。”

薛兰泽:“……”

几天没见,这小子长进不少啊!

根据刑诉法,当法庭对证人证词的真实性存疑时,该证词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程剑据理力争之下,合议庭没有当庭排除许婉怡的证词,但从审判长和陪审员的表情变化不难看出,这份证词的可信度已经打上一个问号。

第一个回合,控辩双方算是打成了平手,然而这场拉锯战远远没有结束——程剑闭了下眼,申请第三位证人出庭作证。

这位证人是个老熟人,正是长庆酒馆的老板李长庆。大约是想给合议庭留下个好印象,他打扮得十分体面,油腻腻的凌乱头发刻意打理过,显得板正又精神。

站上证人席的一刻,李长庆似乎认出了薛兰泽,对辩护席投来戒备又嫌恶的一瞥。

王珏有些担心,薛兰泽却不为所动。

程剑:“证人李长庆,今年二月十二号晚上八点半到十点之间,你在哪里?”

“在我家的酒馆里,”李长庆说,“长庆酒馆是我自己家的生意,盈亏都得自负,我一般早上十点开门,晚上十点关门,这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程剑:“那你还记得,当晚发生了什么吗?”

李长庆挺一挺胸膛:“我记得很清楚。当晚下了雨,客人不是很多,过了八点几乎没什么人。大约八点二十……快八点半的时候,两个客人前后脚走进来,看样子是事先约好的。”

程剑打了个手势,公屏上放出叶炳森的证件照:“你看清楚,其中一位客人是不是屏幕上的这个人?”

李长庆协助警方调查时,曾无数次在五花八门的证件照中分辨出叶炳森的照片,毫不犹豫道:“没错,就是他!”

程剑:“那另一个人呢?”

李长庆回过头,一指被告席上的陆临渊:“就是这个人!”

陆临渊扣在一起的手指不易察觉地绷紧了,眼神利如刀锋。

然而他偏过头,就见辩护席上的薛兰泽对他弯了弯眼角,那笑意微妙且难以察觉,却如一只无形的手,在他心头轻柔而有力地拍了拍,将那块绷紧压实的重石拍了回去。

“别担心,”她用眼神告诉陆临渊,“交给我来应付。”

陆临渊绷紧的手指慢慢松开。

只听程剑继续发问:“他们俩当时发生了什么?”

为了今天的出庭作证,李长庆事先不知排练过多少回,此刻说来有条不紊:“一开始我没太当回事,只觉得他俩有点神秘兮兮,吃个饭跟地下党接头似的……不过那是客人的私事,我也不好多问。”

合议庭和旁听席听得很认真。

“后来,我看到屏幕上那人……好像是叫叶什么森?从脚边拎出一个黑色的行李袋,大概有这么大,”李长庆用手比划了下,“看着沉甸甸的,分量应该不轻。我一时好奇,偷偷瞟了眼,正好那行李袋没拉紧,拉链敞开半边——好家伙,里头装的都是钱,得有好几十万!”

程剑不失时机地转过头:“出示二号证据。”

投放屏上闪烁了下,换上另一张照片,那是个搬家用的黑色行李袋,敞开后足以容纳一台二十五寸的老式电视机。不过在照片上,里头装的不是鸡零狗碎,而是一摞一摞厚实的人民币,数量相当可观。

程剑:“请证人仔细确认,你当时见到的行李袋和照片上展示的一样吗?”

李长庆将脖子伸出二里地,眯眼打量了好一会儿,肯定地点点头:“没错,就是这个,拉链上有半边没撕掉的商标,我不会认错的!”

程剑对合议庭解释道:“这只行李袋是市局刑侦人员在被告家中搜查到的,当时行李袋藏在床下,里头装满了人民币,经过统计,是整整一百万元……”

旁听席上再次响起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程剑置若罔闻,用最客观公正的语气叙述道:“……刑侦人员在行李袋和人民币上采集到四组指纹,分别属于被告陆临渊和死者叶炳森。市局刑侦支队代理队长徐鸣捷就在等候室里,这个案子是由他负责侦办,稍后他将作为证人之一出庭作证。”

这番话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合议庭和旁听席不由连连点头。

程剑转向李长庆:“证人李长庆,当叶炳森将行李袋交给被告后,又发生了什么?”

李长庆扁了扁嘴,露出不屑的模样:“我当时看到这么多钱,险些吓傻了,只记得那人……”他伸手指向陆临渊,“看上去很高兴,跟叶炳森开了两瓶酒,边喝边聊起来。”

“刚开始还挺安静,但是后来,他俩可能喝多了,不知怎的就吵了起来。我想劝又不敢劝,眼看他俩越吵越凶,那姓陆的警察大概是酒劲上头,居然掀翻了桌子,把桌椅都砸烂了。”

说到这里,李长庆顿了顿,露出委屈的模样:“就那被砸烂的桌椅,现在还在我店里摆着,也没人给个说法……”

程剑打了个手势:“公诉方申请出示四号证据。”

四号证据是在长庆酒馆里采集到的一组指纹,其中大拇指抵在桌缘,其余四指摁住桌底,与李长庆的描述十分吻合。

最关键的是,指纹是属于陆临渊的。

“虽然当晚下着雨,长庆酒馆没有其他目击证人,但是刑侦人员在酒馆桌子上采集到的指纹,以及在被告家中搜查到的行李袋,都从侧面印证了李长庆的证词,”程剑字句铿锵,“我们有理由相信,二月十二号晚上,被告陆临渊和死者叶炳森在长庆酒馆见了面,而并非如被告陈述的那样遭到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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